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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择机出台公租房配套政策

2011年01月21日 14:00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第四次“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活动中,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问题备受热心市民和网友的关注。这些问题经市政府督查室梳理、汇总以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一答复。针对市民关注的公租房问题,他们表示,建议中提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严格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实行低价位房租等建议也是该局正在调研的工作,将随着工作的推进情况,择机出台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

  针对市民提出的加大廉租住房建设的建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答复,我市住房保障的方式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目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群众保障需求,政府着力加大了廉租住房保障力度,连续3年将廉租住房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首要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规模,全力筹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较好地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初步构建起了以实物配租为重点、集资建房和棚改安置房同步推进、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托底”、公共租赁住房为今后主要方向的住房保障工作格局。

  有热心市民就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问题,从投资主体、建设主体、运营主体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答复,2009年以来,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住房需求,我市加大了对城市“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调研力度,于当年9月出台了《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将部分既买不起商品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夹心层”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之中,

  保障范围由面向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使我市的住房保障层次更加清晰明确。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坚持政府为主导,适度引入市场经济手段,既解决了目前快速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又有效保证了今后发展和运作的方向。在建设管理方面,确立了市内4个投融资平台和各区承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模式,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在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出台了《济南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由市财政采取专项和奖补两种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予以补助,专项资金按照筹建项目总预算的30%给予启动资金,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其余资金由承建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融资。

    在规范建设方面,出台了《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配套文件,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政策依据。为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市政府还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了《济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建设要求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随着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全面展开,建议中提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严格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实行低价位房租等建议也是我们正在调研的工作,随着工作的推进,我们将择机出台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韩劲松 王爽 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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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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