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房产税寄托多少民生期待 专家:应积极稳妥推进

2011年01月24日 10:34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产税渐行渐近的脚步,从来没有如此明晰过——

  1月9日,重庆“两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即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对存量、增量高档房都展开征收;

  1月21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两会”结束后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关于房产税提问时表示,“上海目前正在积极做试点准备”;

  1月23日,深圳“两会”上传出消息,深圳成为第三个排队试点房产税的城市,深圳市长许勤表示,深圳已做了一些房产税前期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江苏,亦有学者提出建议,应赶在“第二波”试点房产税,而与此相关的“江苏人购房压力”的研究报告,即将送上决策者的案头。

  创新之举,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讨论房产税,意义非比寻常。

  专家认为,房产税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调节收入分配,分好社会财富的“蛋糕”。

  “我国的财产税破题可以从房产税入手。”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无论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如何,房产税都到了必须改革的阶段。他认为,相对而言,房产是透明度较高的财产,对于调节社会财富的财产税来说,最容易把握、可操作性最强的就是房产税。

  目前,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住房征收房产税,而他们的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例如,对私有住房征税已有180多年历史的美国,明确将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规定持有房地产必须缴纳房地产税,并且对低收入者、退伍军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行减免税优惠。

  南京大学城市社会学博士孟祥远认为,近年来,私人购房大量增加,与此相伴随的是房价的大幅上涨。而房产更成为部分人财富积累的重要组成方式。“有钱人买的房子越来越多,这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树华表示,从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试点城市将对高档房或多套房征收房产税,这一指向很清楚,就是针对所谓的“富人阶层”,有削峰填谷的意味。

  研究人士表示,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财产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而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由于房子是不动产、税基固定,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对个人的经营性收入征税,将给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的税源,有利于改变当前靠卖地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的“土地财政”模式。

  同时,在我国,房产税也被赋予了更直接解决民生问题的期待。比如从重庆提出的方案来看,房产税负将会用于建设公共租赁房建设。另从国外的经验看,地方政府均会将这部分收入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消防、治安及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学者建议:江苏应积极争取房产税试点

  记者昨日采访王树华时,他正忙于赶写一份有关江苏居民购房压力的分析报告,而这份报告将为江苏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提供决策咨询。王树华提出了江苏应赶在第二波开征房产税的建议,“只是一份学者建议,江苏是否真会开征还不知道。”

  王树华说,居民的购房承受能力可以用“房价收入比”即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来进行衡量。一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在4~6倍之间是比较合理的。当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被认为是“房地产泡沫区”;当房价收入比超过7时,则被认为是“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王树华说,他将东部地区11个省市2010年的购房压力进行了排位,发现江苏并不算高,位列第七位,但这并不意味着江苏居民的购房压力就不大。根据2010年江苏房地产平均销售价格和当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估算,当前我省房价收入比高达8.3倍。“这是1998年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实施按揭政策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当前江苏居民购房压力有所加大。”

  他说,“高房价”是全国性的难题,江苏并非特例。因此,江苏也应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调控,将调控政策立足于房地产市场的民生属性上。在基于研究的基础上,他在前不久省社科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中,已提出了江苏也应该积极争取房产税试点的构想。“正在写的这份报告有较为全面的分析和研究。”

  “现在房市的繁荣是不可持续的,一个平稳的房地产市场,体现了一个地方的综合竞争力。江苏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力争在第二轮扩大化试点阶段对省内房价偏高、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试行征收房产税,将税费管理的重心逐步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

  王树华表示,国际上的经验表明,房产税对于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减少炒房获利空间,稳定商品房价格是有效的。“从国外征收房产税的国家来看,房价主要指标的波动与物价的波动差不多。”

  房产税还有利于调节需求方,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是买大还是买小,是买贵还是买便宜,必将根据家庭收入来合理确定。

  此外,住房持有成本的加大,还有利于将“炒家”手中的房源逼进存量房市场,可以增加住房供给,缓解当前供不应求的矛盾。

  他同时建议,江苏房产税征收应采取“上海模式”。“重庆拟向高档房征收,但高档房房价即便有所平抑,普通收入阶层还是买不起。上海拟侧重对增量房征收,也就是说,主要针对多套房持有者,而这多套房很可能是中低档房,这部分房源逼向市场后,有利于降低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的房价,满足大多数中低收入阶层的需要。况且,江苏的高房价地区与上海类似。”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