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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发展公租房 "夹心层"可用公积金交房租

2011年02月10日 10:09 来源:桂龙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的广西“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1年我区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预算中,住房保障支出比重将由2010年的0.9%提高到2.0%。

  让人欣喜的是,兔年上班首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新年刚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夹心层”人群住上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有多大?房源如何筹集?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租住……2月9日,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定向出租只租不售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主要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共租赁住房将实行定向出租,只租不售。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其目的是为了解决这些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然而,为了让真正困难的“夹心层”解决住房问题,政府应着重下力气规范公租房的供应程序和租赁管理。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了解到,2007年以来,我区各地逐步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较小,部分地方商品住房价格偏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商品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

  七种方式筹集房源

  新增的这些保障性公租房从何而来?位置会不会安排在较偏远的市郊?这样的保障性住房会不会居住不方便?记者了解到,广西将采取新建(含配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而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方式:

  1.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2.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不含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向本单位职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3.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4.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各类产业园区集中配套建设的向本开发(园区)员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5.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的住房;

  6.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直管公房;

  7.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单套建筑面积有规定

  按照《意见》要求,新建成套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以小户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建设原则。

  业内人士表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意见》出台前,公共租赁住房已经在深圳、青岛、厦门、天津、福州、北京、杭州、重庆、成都等城市发展迅速,并取得一定成效。

  2010年,广西首次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当年共开工建设2870套、15.64万平方米,竣工1202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负责人在有关会议上透露,今年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目要达到去年的两倍以上。

  一位“夹心层”表示,由于收入有限,多年来他只能跟同事“蜗居”在一间近30平方米的城中村出租屋里,条件非常艰苦。他说:“政府若能大规模筹集公租房,解决我们这类人群的住房难问题,真可谓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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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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