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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树立“六种形象”强力整治违法建设

2011年02月14日 16:18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去年以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几次重要会议上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六种形象”,作为我们为民办事形象的新标准。

  2008年2月25日下午2时,因被判定为严重违法建筑,郑州两栋在建楼盘被强制爆破;

  去年11月20日,位于郑州市花园路西侧、连霍高速北侧的4栋“小产权房”被依法强制拆除;

  1月26日上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乡唐庄村,市规划局联合管城区政府强拆2.8万平方米违章建筑;

  近日,类似的对违法建筑的强拆也在郑州西建材大世界上演……违法建设损坏市容市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危害民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依法强拆违法建设,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

  今天,郑州市以整治违法建设作为突破口,切实落实卢展工书记塑造“六种形象”要求,将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一把手的有关承诺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就是郑州整治违法建设一系列举措中的最新动作,领导干部这次署名承诺,并在媒体上公布,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在郑州行政史上还是第一次——即使在国内也不多见。在媒体公开承诺,表达了以人民为先的精神,展示了对人民负责的勇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违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一些部门或个人,趁国家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之机,在无任何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建起质量低劣的建筑、构筑物以及其他地面附属物,大肆套取国家补偿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这些违法建设行为,严重破坏了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和科学性,贻误了重点项目建设工期,扰乱了城市建设秩序,阻碍了城市发展步伐,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如果不彻底治理和打击,势必会造成投机钻营者沾光、遵纪守法者吃亏的不公现象,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损害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经过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努力和市直部门的大力配合,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要重在持续、重在为民、重在运作、建立长效机制,调动一切资源与违法建设展开持久战。不胜利,不收兵。

  重在持续,就是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牢固树立持续作战的思想。违法建设侵犯国家利益、危害群众利益,是坑国害民之举。强力整治违法建设,是正义之举、为民之举;重在为民,就是要理直气壮地整治违法建设,切实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利益;重在运作,就是既要有决心、有信心,还要讲究工作方法,要本着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务实有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和流程,确保经常性地控制违法建设。

  “罗马非一日建成”。治理违法建设也非一蹴而就,整治违法建设困难大、矛盾多,是一场长期的攻坚战。要打赢这场攻坚战,就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

  同时,还要深刻思考违法建设产生的背景和根源,认真总结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对违法建设的发现、认定和处理工作机制,属地管理、责任追究的监管机制。以及主管部门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制度,确保对违法建设能发得现、防得住、管得住,逐步形成监督到位,整治及时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的滋生和蔓延。

  “有了坚定的意志,就等于给双脚添了一对翅膀。”违法建设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但阻力再大、困难再多,也只有四个字:“坚决拆除!”这既是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必需,更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一句话,坚决不让违法建设者得利,让违法建设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坚决不让违法建设在郑州抬头,露头就打。

  卢展工书记曾说:“低效率、消极也是腐败。”必须看到,在当前整治违法建设过程中,一些干部在违法建设面前还存在“怕”、“怨”、“等”的思想,怕惹麻烦,怕落埋怨,抱有“等等看,实在不行再动真碰硬”的思想。

  同时,从以往被强拆的违法建设案例中可以看出,违法建设往往涉及违法批示,被曝光后介入不力,介入后动作迟缓等状况——总有个别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为违法建设“保驾护航”。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克服错误思想认识,积极行动起来,以敢于负责、敢作敢为的胆量和气魄,同一切违法建设作斗争。

  同时,在治理违法建设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把整个整治行动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以多种形式,公布整治对象和依据、落实整治时限进度,畅通诉求渠道,确保依法、公开、公正——要让承诺经得起监督,要让监督促进承诺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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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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