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武汉本地家庭禁购第三套房的“限购令”实施后,武昌居民康女士反映,自己此前定购了一套新房,可退房时,售房人员不肯退定金。
2月20日,康女士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看中一套大房,交了定金4000元。前日,武汉开始实施“限购”。而康女士和丈夫分别拥有一套房,其中康女士的房子是单位分配的,没有房产证。康女士担心自己定购的这套新房是第三套房,属“限购”范围,便要求退房。但售房人员认为,康女士单位分配的房子没房产证,不算正式房产,因此,康女士定购的这套新房属第二套房,康女士不符退房要求,开发商不能退定金。
昨日,武汉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康女士拥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虽未办理房产证,但也算正式房产,康女士家如果再买房,就会被限购;康女士因限购要求退定金,不算违约,开发商应与购房者协商退款。(记者 周鹏 实习生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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