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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押房”推高房租涨?北京住建委着手调查

2011年02月25日 14: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先是租赁需求急剧升温,接着就有房东收到中介公司电话,劝说抬高租金,最后引发市场的一轮暴涨。“京十五条”出台后,北京租赁市场再度陷入“国十条”后的“调控怪圈”:交易限制却引发租金恐慌。

  这一怪象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昨天了解到,对于近期楼市调控下房屋租金上涨的争议,市住建委已专门抽调人员,深入各家中介公司调查陡涨真相和原因,价格监管部门也同时介入。

  房子“值钱”房租普涨

  “我的房租还没变化,房东说等暖气停了后再涨,可新来的租客租金已经提了100元了。”春节后,在石各庄租住平房的施小姐发现,从某天起,一个房东开始悄悄提高租金,最后一传十、十传百,所有房东都突然提出涨房租。在东四环租房的孙先生也告诉记者,前几天,房主提出要把租金再涨300元,因为中介告诉他房子“值钱了”。

  中介“押房”赚取差价

  北京房协有关人士分析,少数中介公司为赚取更多收益,存在刻意“押房”、抬高租金、转租群租等人为推高租金的不规范行为。中介“押房”与小商品倒买倒卖的原理类似:一旦房主委托一家中介租赁代理,该中介便已在事实上将这套房源垄断,规避了其他中介公司的竞争。接着,中介分别与业主、房客各签一次“两方约”,由于供求双方无法见面,给中介公司提供了暗箱操作“吃差价”的机会。

  “低收高租”将被停业

  “春节后,政府部门调控楼市的重点都放在出台‘京十五条’配套细则上,但同时也注意到了房屋租金的变化,并果断决定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租房市场进行调查。”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房租怪圈”做出表态。

  将于今年4月1日执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处罚。(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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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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