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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障房装修有标准:卫生间应配“三大件”

2011年03月10日 09:08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我市成品住宅建设工作会透露:《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已于2月1日起执行,凡达不到标准的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一律不能竣工验收。

  公租房的客厅和卧室采用玻化砖或强化木地板。廉租房可采用瓜米石地面或普通地砖作为地面铺装材料。客厅电源插座数量及位置应充分考虑电视机、空调机等家用电器的摆放。沙发位置至少一侧应设置一组电源插座。

  厨房操作台宜采用一字型或L型布置,公租房应选用含洗涤池和灶具、耐火板柜体、人造石台面的成品橱柜并安装到位。廉租房应采用砖砌操作台,满贴白瓷砖并安装成品陶瓷洗涤池。公租房应安装成品吊柜,廉租房应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柜体并砌入墙体,内外满贴白瓷砖。厨房墙面应铺贴瓷砖,公租房墙面墙砖应满贴至吊顶上方10厘米,廉租房墙面墙砖应满贴至不低于1.8米高。

  卫生间布局应为在使用中协助老人、残疾人和儿童时留一定余地,有安装相应设施的可能性。卫生间应设置基本的“三大件”洁具:洗面盆、便器、淋浴器(花洒)。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便器的一次冲洗水量不应大于6升。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洗面盆宜安装成品立柱盆,便器应安装蹲便器。公租房有条件时可安装坐便器。卫生间洗面盆上方宜安装面积不小于0.3平方米的化妆镜,化妆镜位置旁的墙面上应安装一组防溅电源插座。卫生间中应安装普通毛巾杆,安装高度距离地面1.4米~1.5米。

  阳台地面应铺砌选用耐磨、易清洗的防滑地砖,阳台墙面面层材料与主要外墙不同时,应选用易清洗的防水饰面材料。阳台应设地漏。保障性住房的阳台顶面不应吊顶,应设置衣物晾晒设施。(记者 蔡文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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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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