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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纠纷维权不易 应选口碑好的装修公司

2011年03月10日 10: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年来,惠州的商住楼盘如雨后春笋般,很多市民在拥有了自己的商品房的同时,也一直备受家装问题困扰着。近日,记者从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装饰装修监管委员会获悉,去年该协会共接到来电、来访咨询共计300余宗,受理投诉共计103件,较2009年增长了15%,其中经过该协会工作人员调解成功的约占投诉总量的九成。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惟森提醒市民,装修时要选择口碑较好的装修公司,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拨打0752—2880315向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装饰装修监管委员会投诉。本报《惠州观察·家居周刊》于本期和下期推出系列家装投诉案例系列报道,向业主讲解家装纠纷中的常见问题和应对策略。

  案例1合同纠纷维权不易

  新房在江北某小区的邹先生反映,由于家里有老人和刚出生不久的小孩,他要求装修一定要环保。去年中旬他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8.3万元的装修合同,由于不清楚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推出了装修标准合同文本,就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该公司自行制定的装修合同。该公司施工负责人保证使用的都是环保材料,但在装修完成交付验收时做环境监测却发现,室内空气污染指数严重超标。虽经多次与装饰公司负责人沟通均无进展,但由于签订的不是装修标准合同文本,合同中也并没注明关于环保事项的约定,邹先生最终维权无门。

  分析:目前,行业内许多装饰公司还在使用自行制定的装修合同,许多小规模的装修公司为了规避责任,与消费者签订的往往是自己起草的“霸王”合同,由于合同本身就存在隐患,以致造成合同纠纷的情况也逐步增多,而投诉中的合同纠纷也是由该现象产生的较多。同时,合同纠纷投诉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合同却不认真履行。例如合同规定甲方购进材料须经乙方验货,隐蔽工程进度须业主签名确认。但在实际进货过程中都没有认真遵照执行。另是利用装修合同做手脚。例如在报价预算中多算损耗、多算面积;还有通过事先在预算中漏项,等到工程结束结算时再要求消费者加付费用等。

  支招: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并不具备装修方面的专业知识,权益往往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因此,有关专家呼吁消费者选用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推出的2009版《惠州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仔细查看《工程预决算单》、《工程保修单》等合同附件是否齐全。此外,消费者可以在示范合同的基础上与家装公司再约定一些补充条款,比如要求商家提供材料环保证明,工程验收时要有一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否则不能进行工程交工与验收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2材料被偷梁换柱

  陈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明了墙面油漆是用某品牌的油漆,但在实际施工中,原本每桶五百多元的漆被调包成了每桶一百多元的漆。但陈先生却毫不知情,入住后发现家里的气味很久都没有消去,墙面也很快开始起泡、剥落,出现了质量问题。

  分析:在关于装修的投诉中,装修好后安装的材料与原来合同中注明的不相符已成为一类具有普遍性的典型问题。由于消费者在装修时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细致的观察,少数素质较低的装修人员便抓住了该漏洞暗使手脚,或者有些材料商家的不诚信经营,都会导致原先定的材料在最后被偷梁换柱。

  支招: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在合同上应标明所定材料的品牌、型号等,包括对于隐蔽工程,合同上都要明确工艺的施工要求。另外,消费者应多亲历亲为,多到现场进行查看,避免材料在施工时被偷梁换柱。此外,有条件的业主可聘请第三方监理,装修完工后请专业人士验收。

  南方日报记者 吴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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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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