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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出现三难 商品房有问题谁监管?

2011年03月10日 16:2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9日,市消协面向社会公布去年受理投诉总体情况。去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33件,解决率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47万元。在2010年的投诉中,关于新兴行业的商品和服务广告类的投诉上升了4.5%。其中,消费者对通过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广告存在误导、失实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最为突出。

  记者同时了解到,2010年消费者投诉出现了“三难”,这需要以后在维权上加以解决。

  电视网络交易维权难

  电视、网络已成为现在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由于电视、网络具有虚拟性、开放性和非同步性的特点,导致电视、网络购物中频频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商品实际性能与广告宣传不符、经营者卷款逃跑等消费纠纷。2010年由此引发消费者关于电视、网络购物的电子数码产品投诉就达95件。

  市消协建议: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电视直销、网络销售的相关规定,规范其经营行为,对电视直销、网络销售设置一定的经营门槛,事先进行资质审查,在经营活动中规定广告宣传必须主动公开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同时,对违法违规节目加强行政处罚力度。

  家具类产品定制容易退货难

  2010年,家具类产品投诉33件,属于质量问题性质的投诉占54.9%,有关交定金引发的投诉占42.9%。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具生产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包含规划、设计在内的全方位的定制家具服务,定制家具服务缺乏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果双方事前没有对家具的尺寸、价格、材质等重要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一旦产生消费争议,消费者难以要回货款。

  市消协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家具生产和销售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标准、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家具应选择知名品牌的生产企业,同时能够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购买家具要认真签订合同,并保存好发票、三包卡、服务卡、保修证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维权难

  2010年,全市各级消协受理有关商品房消费投诉19件,调解成功15件。其中,近一半商品房出现房屋墙壁开裂、渗水、发霉;屋顶空鼓、裂缝等质量问题,个别房产企业有恃无恐,漠视消费者权益,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更有少数经营者拒不接受消协组织的调解。

  市消协呼吁: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要真正承担起商品房质量监管的责任,对消费者投诉的商品房质量问题应及时查处,责令开发商对购房者的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后,采取修理、退房、换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支持消费者向开发商索赔,并对开发商进行处罚,以提高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的意识。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快地方立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将商品房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通过法规来规范商品房市场,从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袁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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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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