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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投诉增加 业内人士呼吁:客观看待妥善解决

2011年03月11日 10:10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银监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就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已要求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维护自身声誉、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乱收费和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

  针对近期部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出现的客户投诉等问题,银监会方面高度关注。近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就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已要求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维护自身声誉、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严厉查处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捆绑销售、乱收费和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据记者了解,在房地产调控的严厉政策下,近期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纠纷和投诉呈上升趋势,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贷款额度紧俏,一些银行为了提高利润率,违反此前首套房等房贷利率优惠的承诺,单方面要求提高贷款利率;二是一些银行要求贷款客户购买一定额度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否则就迟迟不予放款。据此,日前银监会已经多次表示,个人住房贷款需要规范发放。

  事实上,去年以来央行三次加息及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的效应开始彰显。部分存量房客户已经收到了银行调息的短信通知。此外,由于调控政策的效应,去年遗留的一部分苦苦等待放贷的购房者也终于获得了银行的贷款。然而,虽然个贷“开闸”,但目前银行发放贷款的情况仍然延续了去年年底的从紧之势。与存量房客户面临的“涨价”有所不同,新增贷款用户的烦恼也不少。由于政策时点衔接等问题,能否贷得到、能否得到优惠,成为新增贷款客户心中的一块郁结的心结。

  其实,对于目前各地房贷客户集中反映的纠纷现象,银行方面也有很多苦衷。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务院调控楼市的新“国八条”,落地后,受监管层频繁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窗口指导收缩信贷规模严控流动性影响,为“以价补量”,春节以来,绝大多数银行已陆续取消首套房利率优惠,由此前的八五折上调至基准利率。上述银行人士向记者解释道,“由于存在时间点的衔接,不少客户最初过来递交贷款申请时,我们银行当时的确是有折扣的,但等到我们将这份材料上报给分行报批时,正赶上利率政策变更,到最后批下来的就是基准利率。由于前后利率折扣不一,增加了贷款成本,不少客户的确较难接受”。

  除此政策时点的因素之外,也有一些银行出现了违规行为。由于调控紧缩,贷款成为稀缺资源,有报道称,各地也有一些银行网点出现银行人员由于揽存压力大,违规向客户采取“捆绑销售”的“建议”,通过与理财产品捆绑,对客户进行虚假承诺。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各地纠纷,银监会回应是,严格按照法律合同约定执行。银监会方面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与借款人签订不可撤销的书面合同,且该合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并要求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对待客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协商解决不了的,应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银监会同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要求,审慎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切实做好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工作,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在房贷业务纠纷、投诉比较集中的区域,当前各地银监局都已经迅速采取措施,督促各相关银行采取有效手段解决问题。譬如,广东银监部门近日就表示,商业银行要灵活调度资金,在完善法定手续的前提下尽快发放相关住房贷款,不得简单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广东银监局发布的数据,从2月28日至3月3日,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在四天时间内已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6546笔、余额25.24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人住房贷款需求。福建银监局日前也专门发出通知,禁止各银行业机构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中强行搭售基金、保险、理财等产品。福建银监局表示,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贷款营销行为。禁止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中强行搭售基金、保险、理财等产品,也不得以此作为安排放款顺序的依据。对贷款业务相关费用的收取应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各银行要切实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督导,对个人住房贷款中的捆绑销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肃处理责任人员。

  对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出现的客户投诉等问题,应客观看待,妥善解决。” (作者 韩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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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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