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民李女士在汽车厂厂区内花14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可至今未能入住。3月10日,李女士发现卖房子的开发公司人去楼空,遇到这样的“房拖拖”,李女士愁苦不堪。
时间:2009年7月30日
开发商与李女士签《认购协议书》
2009年,汽车厂职工李女士在展会上看中了华航腾飞时代项目的一套房子,面积约40平方米,并当场交了订金。随后,李女士于当年7月30日与开发商签了《认购协议书》。售楼员多次对她说,如果已经决定买房,就抓紧时间交款,先交款不仅可以挑到好房源,还能节省购房资金,于是李女士一次性交了全额房款。
时间:2009年9月末
开发商未如约签正式合同
李女士交钱时,对方承诺当年9月末签正式合同,并于当年年底交房。可是,李女士一直等到2009年9月末,开发商也没通知李女士签正式合同。
李女士找开发商询问此事,开发商解释说,迟迟未与购房者签正式合同,是因为“预售许可证”没办下来。据知情人士说,该楼盘存在欺诈行为。后来李女士与其他购房者一起找到开发商,该项目相关经理表示,他们楼盘从开发到出售,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手续齐全,并出示了相关批文。
时间:2009年年底
开发企业让购房者等好消息
2009年年底,李女士听说华航腾飞时代与新绿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土地纠纷。于是,李女士与其他购房者再次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款,那位经理又告诉大家,虽然存在土地纠纷,但他们正与新绿股份有限公司打官司,一定会胜诉,请大家放心回去等好消息。
时间:2010年7月16日
该地块查封期满一年
李女士说,事实上,最后是华航腾飞时代败诉了,此时,他们给大家的回复竟然是:“我们也没有办法,要退款没有钱,房子没有完工,也无法交房。”
记者通过多方查询得知,华航腾飞时代所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于2009年7月17日被吉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依法查封。华航腾飞时代所持地块系一起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中的涉案资产,由吉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查封该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间自2009年7月17日至2010年7月16日。在此期间,该地块不得变卖、转让、转移、抵押、毁损。
华航腾飞时代土地被查封后还与购房者签《认购协议书》,在2009年被网友戏称为“长春最牛开发商”。
出了这样的事,对购房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许多人买房子的钱都是东拼西凑的,如今交房遥遥无期,有人还在与父母同住,有的人本是买房当婚房,后来不得不推迟婚期,业主们说,这无疑是一件给大家添堵的事。
记者试图联系该开发企业责任人,但没联系上。该小区大部分工程已完工,记者想进去看看,被门卫拦住了。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开发商至今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交房,王女士的房款也没有要回来。王女士说,业主都很无奈,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律师支招
业主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业主遭遇开发商欺诈,究竟该如何维权?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王律师。
王律师表示,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行为已经存在,业主有权追究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或者参照同类地段同种房屋的租金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法律没有规定逾期交房几次可以解除合同,若业主和开发商已经在合同中签有关于违约赔偿的约定,合同可继续履行。
王律师还表示,如果业主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记者 马东宇 实习生 潘禹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