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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墙费用引纠纷 装修工期被拖延

2011年03月21日 11:25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工程未完工,项目监理却不知去向,导致家里的装修被迫停工。”提起让南昌鲲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家里装修一事,南昌市民敖先生说,原本1月24日工程就得完工,可到现在装饰公司负责人还在跟他扯皮,他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投诉 装修不合格工期被拖延

  据敖先生介绍,去年11月8日,他找到南昌鲲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一套房子进行装修。为此,双方签订了一份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75天,从2010年11月9日开工至2011年1月24日竣工,合同价款为69800元,并注明不包含家电、成品家具、封阳台和软装配饰。签订合同后,敖先生当即按照约定支付了工程款的60%。

  “原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一切按合同来办就可以了,但后来在安装背景墙的玻璃上双方产生了分歧。”敖先生说,装饰公司监理准备买玻璃墙时,称公司负责人表示玻璃墙的购买、运送、安装等费用(约1100元)须由业主出。

  敖先生认为,合同上写得很清楚,硬装部分由装饰公司承担,但现在却让业主承担,他不能接受。

  敖先生表示,除此之外,装修还存在油烟机的烟管暴露在外的问题。虽然他已多次跟装饰公司负责人交涉,但对方每次都说在安排。“现在连项目经理都没一个,工程已经被迫停工。对于装修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装修公司认为符合要求而拒绝整改。”无奈之下,敖先生向本报求助。

  ◎回应 会尽快安排人处理

  昨日,南昌鲲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李姓主管解释称,橱柜安装尺寸不符的问题,他会去了解。而玻璃墙的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公司就已告知须由业主支付,而且这也是装饰行业的惯例。至于工期延长,李主管表示,工期竣工并不意味着地板、橱柜等安装工程全部完工,“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李主管表示会尽快安排人处理。(记者 余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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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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