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违法建设的查处和制止行动,将从城市扩展到农村。4月1日,《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的若干规定》将开始执行。对于市民反映、呼声比较强烈的别墅、小区顶层、一层私搭乱建情况,执行部门也将痛下“杀手锏”,禁止其上市再交易。
新规将农村中的违法建设也纳入禁止和拆除范围。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若进行违法建设,将被施以查封施工现场、处以工程总造价5%至10%的罚款、没收实物、没收违法所得、停水断电、不得办理房产证、不得上市交易等处罚。新规将在行政区内禁止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任务,交给各区县政府负责;对于禁止违建执行不力的行政机关和个人将被处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处罚。
“在违建查处过程中我们发现,别墅区和住宅区有人利用房屋周边的边角地、院里的公共空间盖违建的情况比较严重,甚至有些别墅业主将原房屋推倒、腾出地来后再扩展重建。”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小区中私搭乱建确实比较严重,80%至90%的别墅区都存在这种情况。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且影响了其他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效应。
对此,新规规定,在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含别墅)区域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对于擅自进行违法建设的,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做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并告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在当事人依法改正后,及时通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相关暂停办理的要求。
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虽然房产证在业主手中,但只要发现涉及违建问题,就会进行不良信誉登记。同时,建设和城管部门会将此房产列入黑名单,违法翻建、改扩建的建筑,在未恢复原貌前不允许再上市交易。
“如果买了别墅再翻建,就得算算成本了。”相关负责人说,新规一出,如果违法翻建、改建,就意味着业主一旦要卖房,必须要将违法翻建和改建的房屋拆掉,按照原审批规划图纸恢复后才能上市。
据了解,近几年来违法建设整体呈上升趋势。来自市规划委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8年,通过卫星发现并核实的违法建设共987处,总面积达383.24万平方米。2009年10月1日《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始施行,授权区、县政府强制拆除的权力,规定了处罚标准和方式,在相关部门的协作下,2010年,全市规划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796件,其中拆除处理3749件,建筑面积154.70万平方米。
延伸报道
拆除违建后
空地将迅速还绿或修路
拆了盖、盖了拆,拆了再盖……在以往的拆违过程中,这种反复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此,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施行后拆违拆出的空地将迅速按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若是不能马上按规划方案建设的,将建成临时停车场、健身路径或者公厕等方便市民的设施。
“很多违建都建在绿地或者规划道路用地上,拆了违建后要是不推动规划落实,很容易再盖起违法建筑来。”相关负责人坦承。
拆违后腾退的用地主要用于还绿、还路和旧村改造。去年,大兴区旧宫镇凉水河两侧的3500平方米违建被拆除,就增加了11000平方米的绿地面积。
“违建带来的影响并不仅是那一栋房子,有了房子,周边就有开饭馆的、摆摊的、乱停车的、乱丢垃圾的,如果把违建这个钉子拔掉,周边这些脏乱差也会随之消失。”大兴区规划分局副局长张镇说。
而在违法建设现象曾经非常严重的丰台区,一些违建出租房、小饭馆也被连根拔起,平整土地后建设了8100多平方米公共便民设施,建造了7400多平方米健身场地,修建了近3000平方米的社区小花园,方便了周边市民的生活。
新规规定了属地管理职责和相关部门配合职责,规定公安、国土、水务、农村工作、市政市容、文物保护、园林绿化、住房城乡建设以及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于公共用地,规划部门将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督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拆除违建后
要处工程总造价10%罚款
新规被称为采取“史上最严厉”的方式制止违法建设生成。
据了解,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的城镇违法建设,或者发现已经建成的城镇违法建设,都要求按原有规划采取改正措施;在改正后处以工程总造价5%至10%的罚款。
对于逾期不改正,或者无法按规划采取改正措施的城镇违法建设,能够拆除的,应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将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该建设工程总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据市规划委《关于执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有关条款的意见》,建设工程总造价将包括土地费用、建筑施工、安装施工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绿地建设费用。临时城镇建设工程总造价,被定义为该临时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和安装施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