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3年了,到现在我都住不进去。”提起自己的购房经历,门头沟区的康先生摇头叹息。为了讨回房子,康先生起诉卖主,要求立即腾房。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审理了此案。
康先生今年60岁了,他买的是一处农宅,而且是未通过中介公司的直接交易。据康先生介绍,他和范女士于2008年1月30日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范女士的房屋,并支付了全部价款,双方共同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因双方具有亲属关系,范女士提出暂时借住上述房屋。
2008年年底,康先生退休了,他想回到所购房屋居住,但范女士以种种理由推托。无奈之下,康先生起诉范女士要求腾房,但是,他起诉后,范女士在院子里突击建了东房两大间。康先生要求法院判令范女士立即腾退并交还西房2间、厨房1间及院落附属设施;立即拆除违章建设的东房两间;赔偿房屋租金损失1万元。
在法庭上,范女士表示,当时买卖房屋时,双方约定了她有长期使用居住到百年后的权利,而且康先生至今没有给付房款,因此,她提起反诉,要求与康先生解除房屋买卖关系。康先生提供了发票等证据,证明其已经全部交纳房款,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而且有建委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者 杨昌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