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陕西各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3月25日前公布

2011年03月22日 14:39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就进一步做好制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工作联合发出通知,对新建住房的统计范围以及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我省出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等11市(区)及兴平、韩城和华阴3个县级市。通知指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涉及的统计指标原则上以统计部门发布价格的统计指标为依据。新建住房的统计范围应覆盖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新建用于出售的城镇住房。新建住房价格年度涨(降)幅的具体控制目标数值,可参照其他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确定控制目标,但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要求各地根据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3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府备案。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未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问题,省级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负责人。(记者 拓玲 实习生 刘佳)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