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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不得强拆强建强迫群众住高楼

2011年03月28日 14:28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治区政府近日就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中,必须防止和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不得强拆强建强迫群众住高楼。  已经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地区,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找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违背农牧民意愿、强拆强建强迫住高楼,重建新、轻拆旧、拆旧区复垦不到位、周转指标到期不归还、突破批准规模使用周转指标等问题,并积极采取纠正措施、制定纠正日程、限期纠正。计划申请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地区,要认真科学做好前期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产生问题。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强拆强建强迫住高楼等问题,必须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对自查自纠不力、隐瞒问题不报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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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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