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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海南财政保障房补助资金增37.4%

2011年03月30日 16:55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省财政将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省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筹措、省级举债等方式,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安排的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37.4%。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徐唐先在会上说,今年省财政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补助资金达到76848万元,比上年增加2092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安排20716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5.2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0.37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432万元。补助的主要项目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房旧房)、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和茅草房、农村危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少数民族茅草房等的改造。

  按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市县财政应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列入本级预算,加大预算安排规模,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经费后的余额,以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安排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省财政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省财政将及时把中央下达的各种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落实到市县,不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

  徐唐先表示,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面广,必须统筹安排、规范运作。省财政厅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将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记者 单憬岗 周元 通讯员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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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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