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曾先生问:我租房子住,租金一直在交。前几天房东说已把房子卖了,要我马上搬走。我要是知道他要卖房子,我肯定要买。请问,我有什么办法买到这个房子吗?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罗丹心律师答: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你现在所承租的房屋,你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通知你。如果你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明两日,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继续作客重庆晚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咨询热线63907301,或到重庆晚报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记者 王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