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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保障房土地资金有保障

2011年04月13日 09:1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这是2007年青岛在全市住房工作会议上青岛市市长夏耕率先提出的理念。青岛市一直非常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府连续多年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市办实事第一位,提升到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首要任务。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位列今年市办实事之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在加快建设,一季度青岛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各5000套。目前,已完成规划方案审批项目23个房源10202套,占计划总量的102%;已开工建设14个房源6942套,占计划总量的69%。

  据了解,山东青岛住房保障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率先制定并实施了2008-2010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市区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率先将保障方式转变为实物保障为主,3.1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实物保障的方式予以解决,实物配租配售率达到88%;率先建立健全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竣工配租;率先全面实施了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方便了低收入家庭就近解决住房问题;率先开发应用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市、区、街三级信息联动和数据共享。

  为了解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自今年4月1日起,青岛市开始执行新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在收入标准线、住房标准线上进一步放宽。其中,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线由月均610元上调至月均760元,住房标准线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标准线由月均1277元上调至月均1864元,住房标准线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除放宽申请标准,还首次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3年内,青岛将多途径筹建6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改善12000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两个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中,青岛对新就业职工没有收入限制,对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户籍限制。前不久,位于青岛开发区的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这一今年以来全国开工的最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建设3600套(间),面向辖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土地和资金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两大要点。在土地问题上,青岛市采取配建制度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供应。青岛市明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为保证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青岛市政府明确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和建设资金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主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市内四区用于廉租住房建筹的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今年3月份,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一投资中心将作为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在日前结束的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电视会议上,青岛市市长夏耕强调要努力使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继续走在全国和全省前列。未来3年青岛市市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6万套。其中,2011年市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万套。记者路敦海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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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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