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农行的住房贷款,我才能这么快搬进新居。”福建省沙县西郊村农民黄清财所在村的土地被征用,村民们被集体安置到新区。尽管老房子拆迁时补贴了30多万元,但20.4万元的购房款再加上装修,还是让他捉襟见肘。他正犯愁时,得知农行沙县支行正在村里试行农民住房贷款。了解相关规定后,他与农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10万元,10年还清。
农民个人住房贷款,是农行福建分行在全国金融系统率先推出的服务“三农”的新举措。在新农村建设中,许多农民面临着同时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住房购买资金的双重压力,同时,村委会在统一安置房建设中也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去年5月,农行福建省分行制定出台了新农村建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7、8月,农行沙县支行先后与凤岗街道西郊村和大洲村签订《合作协议》,首批给予西郊村206户新农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2000万元,给予大洲村180户新农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1500万元,已实际发放102户、1391万元。村民购置住房可以获得最长期限10年、最高额度2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它的推出,实现了以往农村住房无法抵押、农户贷款方式受限的“两大突破”,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去年11月,农行沙县支行又在全国农行系统率先推出新农村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授信1400万元用于支持沙县西门村“麻公岭花园”新农村住房项目建设,使得银行对住房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范围从城市延伸到乡村,从国有土地延伸到农村集体土地,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的住房建设项目融资难的问题。 (记者 江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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