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刘先生问:我是外地人,大学毕业后在重庆一家单位工作,月收入1800元左右,现无住房。听说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租房。请问,是否属实?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徐荣华律师答: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房。
周一到周三,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重庆晚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您可拨打重庆晚报热线63907301向律师咨询,也可前往重庆晚报热线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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