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北京出台商品房标价新规 套内面积单价需明示

2011年04月29日 09: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后每套在售商品房都必须标示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套内面积单价与总价。在国家发改委下发《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后,4月26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一房一价”政策实施细则,新政策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以往开发商宣传的都是建筑面积,可购房者买房后感觉面积缩水。特别是一些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有些公摊面积接近30%,这方面问题更突出。为了让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新政策要求用套内面积计算总价。

  根据规定,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销售时都必须标明每套房源的单价、总价,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标价之外不得加价,禁止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记者 王明浩)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