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开发商打擦边球称商住楼不用公示 规避一房一价

2011年05月03日 15:3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月27日,北京市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根据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中须用套内建筑面积标明每套房源的总价和每平方米的单价;商品房经营者须用标价牌和价格手册两种方式,明确公示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节日期间,记者走访多个楼盘发现,套内价格秘而不宣、折扣幅度遮遮掩掩、车位配比不见踪迹……开发商用种种擦边球来规避新规,开局就交出了一份不合格的答卷。

  商住楼套内不用公示

  昨天,记者来到朝阳三间房乡的中建玲珑山项目。午后时分,宽敞的售楼处内,工作人员闲闲散散地坐着,记者是现场惟一的看房人。

  楼号、楼层、房间号、建筑面积、预售单价和总价,大厅北边的销控板上,仅公示着一些惯常信息,而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折扣幅度、车位配比等关键信息,却是未曾见到。

  “我们这是50年产权的商住楼,套内建筑面积和单价,您签销售合同时都会有,销控板上不必公示。”面对记者的咨询,销售员表示,项目是办公立项,不同于被限购的住宅,不需要一一公示。

  “虽然是商业立项,但我们入住时会通天然气,走民用电。”在谈及项目优势时,销售员给记者介绍。可就在拐角处的项目公示牌上,却清楚地显示着水、电都按非民用标准计算。“这只是为了对外介绍用的,您放心,入住时一定是民用电,水还待定。”

  揭秘

  半商半宅两边站队

  “商改住项目的存在本身,就是开发商打政策擦边球的结果。”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国家和北京市公布的“一房一价”相关文件中,都只强调是针对新建商品房项目,并未明确提及商改住楼盘是否归属此类,因此,开发商自然能避则避,迅速站在商业立项一边。

  “水、电、燃气、供暖、土地使用年限,这些都是商改住项目无法和70年住宅比拟的地方。如果不进行‘一房一价’公示,开发商可以给购房人开空头支票,可一旦都说明白了,再忽悠就难了。”

  项目未售无法公示

  在位于通州北关环岛的珠江国际公馆售楼中心,五一小长假第一天门可罗雀,上午10点,售楼处内还未见有看房人的身影。

  记者在现场转了一圈发现,除了墙壁上挂着的“五证”外,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样都没有,不论是已经销售的房源信息,还是每套房源的销售价格,也都无处查询。

  “项目还没有取得预售证呢,所有东西都没定,自然也没法公示信息。”销售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开盘,预售均价也只是个初步预测范围,所以就没有进行“一房一价”的公示。等到开盘后,价格信息都会对外公布。

  揭秘

  以剩余房源难统计为借口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一房一价”实施细则,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按照文件的要求,‘一房一价’不仅仅针对新领取预售证的项目,也包括已经申请完预售证并对外销售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房源信息。可究竟何时公开,细则里暂时没有明示,也就给了开发商钻空的余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新房项目都是分期申领预售证的,各期房源在销售的过程中有所重叠,所以有的开发商便可以剩余房源信息难统计为由,无限拖延过渡期。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