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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家上市房企连续10年不分红
最新年报披露,2010年,房地产上市公司全行业净利润686.54亿元,较2009年度上涨27.58%。但记者统计发现,相比于2009年度60.6亿元的累计分红总额,2010年房地产业上市公司仅14.44亿元(不包含尚未实施的分红),创下了7年来分红总额的新低,其中更有32家房地产公司连续10年“一毛不拔”,未有现金分红。
Wind统计显示,2010年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全行业净利润较为靠前,但股利支付率仅为15.30%。据年报数据,2010年度119家房地产业上市公司仅有7家亏损,而其余112家盈利的公司中只有54家分红。
“目前上市公司主动分红的意识不足,即使是分红也多是为了下一步的融资计划,‘重融资,轻回报’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早在2008年10月,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称《分红规定》),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时,“最近3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已成为公司再融资的一个必要条件。
从上述房地产上市公司派现、募资情况来看,一些上市房企在分红的同时,融资意图亦是“如影随形”。自2001年初至2010年底,万科1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达40.4亿元。金融街、陆家嘴、金地集团、招商地产则紧随其后,累计现金分红分别为18.4亿元、13.54亿元、10.36亿元、9.11亿元。
从具体公司来看,万科就曾在2007年5月,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派现金1.5元(扣税后1.35元)的分红方案,而3个月后便以发行价31.53元向全体投资者增发约3.17亿股。
对于目前的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格局,董登新认为,一方面股东大会上股东的话语权需要加强;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市公司自身对投资者回报意识需加强。(宗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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