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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有点儿难 哈尔滨楼盘多未明码标价

2011年05月04日 10:22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简称《规定》)要求售楼处必须在醒目位置将在售房源明码标价。而记者在近日对哈市各楼盘的暗访中发现,大多楼盘未按规定明示“一房一价”。

  在群里新区一售楼处内,一面墙上挂满了“五证”和户型图,但记者并未在售楼处看到房源价目表。当记者向置业顾问询问“一房一价”应明示时,对方从前台拿出了一本文件夹告诉记者:“房源和价格都在这上面,涂了橙色的是卖出去的。”她随后又补充道:“售楼处只有三本价格表,只能供客户翻看,哪间户型的价格我们都能背下来。”

  在南岗区哈西大街的几家售楼处记者发现,置业顾问们都是口头介绍,没有一家执行明码标价。在一家售楼中心,一位置业顾问抱着个文件夹穿梭在人群中,不时地给看房者翻看,并表示所剩房源不多,让看房者尽早出手。

  “价格没有公示,如何打击价格欺诈?”面对记者的提问,置业顾问表示,因为楼盘的价格表数量太多,不可能全部公示出来,“顾客看好了哪间,我们就给他报实价。”此外,《规定》中提到,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如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等,但记者所到楼盘没有一家能够按规定进行标示。

  《规定》也把二手房列入其中,但未见哈市一家中介机构执行该规定,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买卖可以讨价还价,要实行明码标价难度很大。道里区经纬街一家房屋中介的负责人表示,二手房的价格由业主制定,价格也可由买卖双方商讨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明码标价也就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了。

  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各地物价监督部门即将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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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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