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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品房明码标价细则暂未出台

2011年05月04日 13:07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今年5月1日起,一二手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房地产项目价格一天一变的局面将受到更加强有力的监管。昨日,记者走访了呼市地区多家楼盘发现,房地产明码标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多个楼盘以放假、所剩楼盘不多为由,没有提供详细的房地产项目价格表。

  在玉泉区去年10月完工的嘉和国际楼盘,售楼小姐对记者介绍说:“我们这里大部分的楼房已经售完,还有少量120平米的大户型剩余,起价6400元。”

  但是当记者问到“房地产明码标价”制度时,该售楼小姐表示,由于楼房剩余已经不多,所以公司没有制作价格表。

  而在紧邻的在建工程恩和家园楼盘,假期值班的售楼小姐指着售楼部里的沙盘对记者说:“现在只剩下5号楼还有房,其他几栋基本上都卖完了,均价7200元。由于放假,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楼房价格表,领导现在都不在。”

  在上述两个楼盘的销售部里,记者均未发现按照规定应该有的价格公示牌,更没有标明优惠折扣及享受折扣的条件和优惠方式。但业内人士也表示,由于五一放假的特殊性,可能会导致部分楼盘延后公示。

  记者就此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副处长姚伯言,他表示:“新政策的推行需要一定的过程,目前发改委价格处正在围绕国家的规定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如对于公布楼盘价格表的样式、格式,以及开发商向哪个部门申报价格,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我们已经对具体实施细则研究了两轮,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等相关的地方配套措施出台后,就可以按照对应的项目监督开发商实施明码标价制度。”(王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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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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