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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外墙架起“大烟囱”居民担心污染环境存火患

2011年05月10日 10:0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楼外墙架起“大烟囱”居民担心污染环境存火患
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民担心“冲天烟囱”会影响生活环境。鲁浩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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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家住江汉区前进一路济生社区的王女士致电本报称,社区43栋楼的北侧一夜之间多了个“铁尾巴”,居民怀疑这个“铁尾巴”是楼下商家建的排烟设施,王女士很担心这一排烟设施日后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

  昨日记者在该社区43栋北墙侧面看到,一个长方体的烟囱从楼顶墙体顺延下来,约10余米长,与北侧居民的窗户相隔不到一米。居民黄先生说:“听说二楼准备兴办一大型酒店。这些排烟设施便是那些工人搭建的。”居民们称,事先大家都不知道要建这个烟囱,也没有人征求业主意见,6日当天上班回家后,突然发现小区多了这个“铁尾巴”。

  经了解,该居民楼属还建楼,共10层,3层以上均为住宅楼,居民楼的通风条件较差。

  随后记者在二楼看到,不少工人正在近千余平方米的房间内装修,房间内摆着近10块白铁皮材料,与居民楼上“铁尾巴”的材料一样。记者询问负责施工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我们就是要做,你们管不了”。

  济生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介绍,居委会已经与施工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施工方准备在2楼建一家餐饮店,这些排烟设施是由这家店铺所建。目前居委会正在着手处理这一问题,“我们希望二楼商家能够无污染地顺畅排烟,同时也会满足居民的要求,不影响居民的生活”。

  记者联系到江汉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称曾对这件事有所了解,目前正在派人调查处理。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商家在工商部门获得相关营业证件后,环保局需要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目前暂未收到该社区的任何申请。

  记者在江汉区工商局法规科了解到,按武汉市《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严禁在居民楼下兴办宾馆、加工、餐饮及娱乐等四个行业的公司,其他行业也需要与社区及业主委员会提前沟通,在确定没有噪音等环境污染后,经相关利害人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昨日采访中,多数居民们称,担心“冲天烟囱”污染了小区环境,产生噪音和火灾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处理。(见习记者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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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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