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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忽大忽小”居民盼望物业数据早公布

2011年05月11日 15:45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住南河新村22号的何先生和他的邻居们心里多年来一直有个疑惑,每年大家在缴纳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租金这3项费用时,总会犯迷糊——有关部门在收取这3项费用时分别依照不同的房屋面积标准收费,不少居民对此表示难以理解:“我家的房子面积咋像海绵一样忽大忽小经常变化呢,难道就不能更透明一些,统一按照一个严格的房屋实际面积标准收费让住户们交钱交个明明白白?”

  房屋忽大忽小

  何先生介绍说,南河新村22号楼是公租房,他家的房屋租赁证上只标识了房屋使用面积为35.7平方米,没有注明建筑面积。“这么多年来我们每次去物业缴纳物业费时就发现,对方收取的物业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我的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43平米计算的;而到了交纳房租的地方,收费员告诉我房租是按照建筑面积45.35平方米收取的;等我们再去缴纳每年的供暖费时,供热站又是另外一个面积标准,我家的建筑面积又变成了47.25平方米!这么多不一样的建筑面积数据从何而来?为什么不能测量公布一个准确的建筑面积?”

  居民交钱心里糊涂

  “3项收费执行的房屋面积不一样,这钱交得实在是不清不楚。我们也询问过物业上的收费员,对方告诉我们,他们是按照多年来流传下来的一个账本为依据来收费的。房屋面积到底是多少应该是个严肃的问题,怎么能随随便便按流传的一个账本为依据呢!”何先生介绍说,“让我们奇怪的是,物业、供热站和收取房屋租金的还都是一个单位: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既然是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就更应该早点统一标准,公布明确的房屋建筑面积究竟是多少,这样才能让住户们缴费缴得心服口服。”

  居民盼数据早公布

  对此,记者采访了兰州市房地产公司南河新村物业站和供热站。一位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南河新村22号是公租房,我们收取的房屋租金是按照使用面积来计算的,绝对不会按照建筑面积收费,而物业费则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这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来执行的,不会出现乱收费问题。”供热站的工作人员则介绍说,“我们是延用公房取暖费收费标准来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规定上明确其计算公式为房屋使用面积除以0.73的系数,所得数据即为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对于上述两部门的解释,住户们认为,在收取房屋租金时,收费员说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物业、供热也都会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既然所有费用的计费依据都是以建筑面积数值为准,那么就应该早日测量出严谨的建筑面积数据并公之于众,“像现在这样大家对于自己所住房屋的确切建筑面积数据多年来始终心不知肚不明,这样交钱心里实在太不踏实了。希望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能为住户们想想办法,打消我们的疑虑”(记者 杨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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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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