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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威州安置房得民心 县委:依法拆迁越拆越好

2011年05月12日 08:4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沿岷江进入震中汶川县城威州,一眼看见原阿坝师范专科学校永远定格在14时28分的钟楼,左边是广州市对口援建汶川县城镇居民安置房“阳光家园”的10多幢淡黄色羌式6层小楼,整个建筑金光闪闪,融入了羌族文化元素,成为县城一道亮丽风景线。

  新家比以前好多了

  “阳光家园”小区是威州镇最大的安置房小区,一共四期,与毗邻的钟楼公园交相辉映,配套功能齐全,规划有商场、卫生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金融、邮政等。

  《法制日报》记者走进4栋3楼的李华玉家。她告诉记者:“2009年底我们搬进了新家,又添置了部分家具,房屋既通风又采光,所有设计都很人性化,住在这宽敞、安逸、舒适的新房子里,比以前的房子不知要好多少倍。”李华玉非常高兴。

  地震前,李华玉一家五口住在单位分配的6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震后,单位的房子成了危房,一家人就在县城租了一间40多平方米的房子作为过渡房,现在的新房有120平方米。2009年底,阳光家园建成后,政府通过摇号的方式,在只补交了16000多元的情况下,她家就住上了现在这么大的房子。

  “为了使摇号和选房严谨规范,我们聘请了纪委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和安置户代表为现场监督员,聘请了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威州镇党委书记王宇说。

  越拆迁越好

  在拆迁问题上,汶川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两句话:“先安置后拆迁”和“越拆迁越好”。

  王宇解释,这两句话就是拆迁前过渡安置的方案要先落实解决好,之后永久性安置的方案要告知老百姓。老百姓要和政府签署拆迁协议,拆迁协议里就体现了越拆迁越好,包括老百姓过渡性安置的配套基础设施要越来越好、住房的条件要越来越好、政策的配套也要越来越好等等。

  “这两句话体现了老百姓和政府的对等交流,而不是政府单方面实行强制性拆迁。”  王宇告诉记者,大地震至今,威州镇涉及企业、商铺和农户等多种拆迁类型,由于严格执行国家拆迁补偿规定,庞大的拆迁数量没有引发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公开征寻评估公司

  威州城里,地震后的废墟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楼房拔地而起,一条条道路纵横交错。

  威州镇拆迁办公室主任王孝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11年春节,威州镇旧城改造启动,主要涉及公房74套,私房469户,商铺98间。这些房屋低层高密度,建筑修建年代较长,大部分房屋达不到八级抗震九级设防,并且没有避让通道、避难场所、避难措施,不符合城市安全性的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县政府于今年3月印发了《城区岷江东岸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王孝智说。

  在遴选评估公司时,县拆迁办提出,必须外面聘请,但不能离汶川太远,不能是阿坝州注册的公司,避免人情造成不公。在网上搜寻后,先选出了10家,最后在4家中选中四川川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了排除人为干扰,川衡评估公司对房地产估价结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进行了承诺,最后的评估结果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满意的。(记者 杨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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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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