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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规定:商品房售价不得低于公示价的90%

2011年05月12日 09: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听说佛山从前日开始从严执行一房一价的政策,我们因为适逢周末无法登录网上交易备案,被告知要等到物价局批复之后才能售房。”昨日,记者接到开发商报料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5月1日起全面施行“一房一价”,而佛山近日新取得预售的商品房都将从5月10日起严格执行这一规定。

  对此,市房管部门表示从去年已经要求实施“一房一价”等商品房销售信息公开。且一房一价在佛山的执行力度更严,住建局要求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不低于公示价格的90%,防止开发商在申报时给房价充水。

  昨日,记者登录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以及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在项目详细信息上的楼房表里面查询发现,部分在售的楼盘确实已经在实施“一房一价”。

  例如位于禅城区岭南大道北的碧桂园城市花园六座、七座,未售出的绿色标注房源中,有列出每套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拟销售总价。

  不过,有些新取得预售证的楼盘例如港宏世家,同样是在4月29日取得预售证,但点进详细信息后,仅有该楼盘的面积、户型等基本信息,但拟销售总价一栏却显示空白。

  价格信息

  须在网上及销售现场公示

  “在网上‘一套房一标价’进行公示24小时方可出售的规定,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全面实施了。”对于从前日起从严实施政策的说法,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否认近日有重新发文。

  “商品房的价格市民都可以在五区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到。”相关负责人强调,目前新取得新销售证的每一个楼盘都必须将具体的价格信息在网上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一房一价佛山的执行力度更严格,要求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不低于公示价格的90%,防止开发商在申报时给房价充水。

  “发现房地产企业不执行本通知要求规范信息公示的,我们会发出整改通知书,房地产企业要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依法作出停止其销售、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等处分。”相关科室负责人称。(记者 欧阳媚峰、陈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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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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