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是店铺,楼上是住宅;楼下生意红火,楼上不得安宁。关于此类现象的报道屡见不鲜。这不,西宁市民张先生就为这样的事发愁,向本报倾诉他的烦恼。
5月9日,张先生拨打本报96369新闻热线称,他住在省城小新街一栋临街的住宅楼上,楼下是一家烤鱿鱼店,从今年春天开始,他和家人就饱受烟熏之苦。由于天慢慢变热了,这家店的烤炉从店内搬到了店外,烧烤时烟从张先生家阳台的窗户钻进来,以至于他家都不敢开窗户。其间,张先生多次和烤鱿鱼店交涉,但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从去年这家店开张,我们就没有好日子过了,天越来越热,可家里根本就不能开窗,烧烤的烟熏得我们实在没办法啊!”张先生无奈地说。
无独有偶,家住省城朝阳东路的高女士也打来电话说,她家一楼是家铁艺店,每天早上不到8点,这家铁艺店就开始营业,切割焊接钢铁的声音很大,吵得她和家人睡不着。高女士说:“平时上班还好,我们就把噪音当闹钟了,可每到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忙了一个星期,想睡个懒觉都不行。”
就张先生和高女士的烦恼,省城辉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永说,张先生和高女士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首先要弄清楼下店铺原本是住宅还是经营性用房。
如果是住宅,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范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是经营性用房,根据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所以张先生和高女士可以要求店主减少对他们生活的影响,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 佘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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