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再次出现了身家百万仍涉嫌造假骗购保障房的“富豪”。(5月12日《新京报》)
在对重罚骗购保障房行为给予支持、理解和期待时,不得不注意保障房中的另一个乱象。据5月1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最近有媒体爆出,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以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就性质严重性来说,假建重于骗购。
对于骗购保障房,我们不能接受;对于假建保障房,我们更应该保持零容忍。上行下效,当保障房建设都可以弄虚作假时,我们又怎么能保证保障房不会出现骗购呢?而且,只处罚骗购不处罚假建,又怎么可能让骗购者心服口服呢?对于社会道德来说,又怎么可能起到引导培塑作用呢?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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