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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买房分期首付背后有法律风险

2011年05月16日 10: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分期首付,楼市“熊市”的“好事”又回来了?这几天,在深圳的一些干道路口、公交站,不时会有中介向购房者承诺分期首付,认购毛坯房时只需支付不到一半的首付款,剩余首付“开发商垫付”。“开发商垫付”似乎显示了开发商依旧财大气粗,而一些中介和开发商也声称,开发商目前“不差钱”,进行此类操作尚有空间。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银行收紧开发贷,开发贷贷款余额也连续下降,但包括炒房团资金在内的一些民间资金正悄悄流向开发商“救急”。

   1 揽客看盘承诺分期首付

  “先生请留步,分期首付,开发商垫付!明天看盘!”这几天,在深南大道沿线部分公交车站,随时可能会有中介拦住你的去路,推销“分期首付”。上周,在特区报社公交站,一位中介向记者“热情”地推销大亚湾一带某高层公寓。他介绍,一套100万元的房子,按照国家规定首付30万元,但认购时只需付款首付的三成,即9万元,入伙时正式付完首付即可。他补充,从认购到入伙最少半年,一般一年,如果以一年计算,购房者每月需支付首付剩余除以12个月,即21万/12,每月还款1.75万元。

  “这个你应该可以承受了,没有一点问题。找几个亲戚朋友筹点钱,不愁没有房子住。”这位中介还给记者提出了筹资建议。当记者表示对这个区域不感兴趣时,中介告诉记者,这个地带是未来的热门板块,目前购房者都在“抢购”,欲购从速。“你如果对别的地方感兴趣,我看看有没有盘,也给你申请一下看能否分期。”

  日前,在福田香梅路沃尔玛超市附近人行天桥,记者同样碰到有中介以“分期首付”推介龙岗中心区一处楼盘。当记者表示“分期付款”可能违规,并担心办不下房产证时,该中介表示,分期付款完全由开发商垫付,和产权获取并不冲突。“你放心就好了,现在开发商并不缺钱,垫付个几十万不成问题。”

  “分期付款现在不多,但楼盘卖得不好,开发商着急便会出此‘下策’。”记者向福田中心区好几家房产中介询问首付分期,多数都表示“目前很少,是2002年的事了。”但一家中介的王姓置业顾问表示,需要向上面“请示一下”,看看龙岗一带的发展商有没有“新政策”推出。

  2 首付付清前不能签购房合同

  福田区一中型地产商营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并非“新鲜事”,市场低迷、信贷紧张时期会出现,2000年前后,分期首付曾在深圳出现过。而几年前,深圳楼市还出现过“零首付”的情况。

  “这样恐怕会有问题。”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该行为是开发商自己的行为,处在法律灰色地带,但要从银行贷款购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国家对首付有硬性规定,必须是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六成。“不排除开发商因为销售压力,把风险转嫁给自己的情况,但银行肯定会依法审查。”

  “分期可能给购房者带来麻烦。”一位地产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愿意把客户的还款风险分担到自己身上,并得到贷款银行同意,“首付分期”方式对购房者来说的确降低了购房门槛。但对购房者来说,首付付清前不能签购房合同,更无从办理产权证,一旦开发商抵押房产又不能还银行贷款,房产可能被收回。记者也了解到,4月份,外地曾发生“分期首付”的购房者突然被开发商要求还清首付,否则将被收回房子的情况。

  相关律师也表示,开发商所提出的“分期首付”,违反央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政策。首付占购房总价款三成属于刚性规定,特别在国家调控楼市的大背景下,这种试图打擦边球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属于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即便开发商代垫首付款,也必须等购房者付清首付才能签订《贷款合同》,银行贷款才能打到开发商账上,回款期限过长会影响开发商的开发能力。遇到资金实力不济的开发商,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甚至房子无法建好或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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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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