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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买账 龙岩保障房"混搭"商品房用地流拍

2011年05月24日 11:1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龙岩上周想把保障房和商品房建在一起,但这种美好的愿望落空了。昨天,龙岩国土部门发布公告称,代号-B4的地块流拍。这是福建省首个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用地流拍。

  5月20日,龙岩举办了一场土地拍卖会,对外竞拍两个地块。其中,位于莲东社区商住苑的地块,为商业兼普通住宅用地,最终以1.2亿元的价格出让,地面价7138元/平方米,楼面价2399元/平方米。

  而代号-B4的地块,则是保障房和商品房一起搭建的地块,地点位于正处开发中的莲东新区。竞拍规定,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龙岩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回购。

  该地块用地面积35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到了123620平方米,尽管起拍价为1.011亿元,折合起拍楼面价才817.8元/平方米,但仍然没有开发商对此感兴趣。

  该地块的流拍,打乱了龙岩既定的保障房建设计划。据了解,龙岩中心城市2011年度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40套,必须于8月底前全部开工,而每一个地块要建多少保障房也已经确定。龙岩建设局一位人士透露,他们正在研究,土地流拍以后,怎样确保保障房在规划的时间之前开工建设的问题,肯定不会因为地块流拍而影响保障房开建。

  现象 “混搭”四处遇冷

  龙岩的遭遇,在全国并不是首例。

  5月13日,石家庄市首宗配建保障房地块,因投标者人数不足而流标。在此之前,广州、杭州、成都等地推出的保障房配建商品房地块,亦大多以底价成交。尽管如此,这依然阻挡不了各级城市主官的决心。以广州为例,5月18日,广州出炉的2011年用地供应计划中,拿出了14个住宅地块,要求配建保障房。

  福建早在今年3月份就出台文件要求,凡是3月15日起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应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对于福建10%配建比例,并没有明确要求要在同一个地块、同一个小区里配建。于是,有的沿海城市另有一番计划——— 不违背10%的比例,到另外的地方选一块土地,变成集中建设。

  虽然龙岩的地块流拍,但其做法却受到许多人士的肯定。

  探因 “混搭比例”最关键

  “应该是觉得没利润,没人愿意拍。”对于流拍,龙岩一建设行业人士认为。

  厦门旺荣房地产总经理王世忠分析,包括龙岩在内,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用地流拍或底价成交的原因,应主要和两个因素有关——— 保障房的户型标准、同一地块当中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比例关系,尤其是后者。

  从开发商的角度而言,“搭配太多保障房的小区,商品房比较不好卖”,这是因为 “大多数购房者不喜欢本小区里面,保障房的比例太大”。

  目前,全国各地 “混搭”的比例一般为保障房占10%。王世忠认为,应根据地点来确定混搭比例,比如,离中心城区较远,混搭比例可以较高,离中心城区较近,混搭比例可以略小一些。

  与此同时,王世忠表示,在保障房的户型限制上,可以更加灵活一些,以利于开发商规划设计。意见 让“混搭”成“必须的”!

  昨天,保障房和商品房“混搭”地块的流拍,在龙岩一些政府部门内部,引发了另一个话题:“富人”和“穷人”适不适合混居。

  有人认为,“穷人”和“富人”住在同一个小区,“穷人”心理会不平衡,有落差。同时,“富人”区的物业管理、小区周边店面物价等都可能会比较高,不利于“穷人”生活。

  但这一观点,遭到了很多人的反驳。实际上,据一位房地产人士介绍,富人和穷人只是相对的,买得起商品房的人和住保障房的人,生活中并没有太大差别,商品房周边的物价也不一定特别高,物业管理费用,保障房则可由政府补助。

  其次,国外的经验表明,贫民窟的治安非常乱,集中建保障房可能就会有这种弊端,也不利于满足大部分人的交通、就业、上学需求。“最好是所有的房地产项目都要配建保障房,以后就不会存在差异。”不少市民认为。(记者 吕寒伟 见习记者 王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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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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