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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征收房屋补偿条例 被征者享多项优先

2011年05月30日 15:18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根据规定,今后,房屋征收部门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条件并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将优先给予配租、配售,被征收人可以不轮候。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记者邹文彪、实习生贺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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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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