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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价低卖”缘于房地产暴利

2011年06月08日 10:30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走访广州部分在售楼盘时发现,对于一房一价,仍有部分楼盘“高价公示、降价出售”。一套两室一厅房公示的总价高达89万元,而销售人员拿出计算器把一连串所谓的折扣算下来,总价仅76万元,两者前后相差13万元。据了解,为了应对限购、明码标价等调控政策,目前采用这种“报高再降”手段的楼盘不在少数。业内人士表示,按照规定,公示的房价只能降不能升,开发商申报时会把价格抬高一点,方便操作。如此一来,商品房须公示价格的政策,或沦为发展商促销的噱头。(据《南方日报》)

  为抑制楼市泡沫,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了调控,规定房地产业“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希望以此维护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然而,开发商采取的高价低卖,显然避开了“明码标价”的政策风险,高报价后,再降价出售,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相反,这些高价低卖的房地产商还可能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开发商为什么能高报价,再降价出售?笔者以为不外乎两方面原因:一是房地产业成本不透明,存在绝对的暴利,给了开发商价格“自由活动”的巨大空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把关不严,给了房地产商可乘之机。

  针对房地产业的暴利,新华社经过调查认为,狂涨价、久囤地、“撬地球”是开发商最经典的楼市三大暴利法则。涨价和囤地是开发商惯用的手法,也是被公众所熟知的。所谓“撬地球”,就是开发商拿到土地后,由于资金不足,将项目股份转卖给其他资金雄厚的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为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或者,开发商以很低的资金拿到土地,然后通过土地抵押贷款、预售资金等方式,分期开发,达到“借鸡生蛋”,最终实现暴利。

  房地产商之所以能报高价,就是缘于房地产业成本不透明,价格任由开发商申报。而开发商愿意“降价”销售,则说明房地产业存在暴利。笔者认为,开发商之所以能高价低卖,说明房地产业存在严重的猫腻,而这些猫腻,只要房地产业成本不透明、不公开,就永远不会消失!(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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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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