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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赠送面积到底是怎么“偷”来的?

2011年06月16日 15:4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赠送面积后,建筑面积就等于套内面积”、“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开发商在销售手段上想尽办法,其中,“赠送面积”成为一些在售楼盘吸引购房者的杀手锏。

  “面积营销”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就会重现楼市,随着楼市成交的持续低迷,今年的“送面积”之风大有蔓延整个楼市之势。对于开发商来说,“面积营销”是其屡试不爽的法宝,但是其赠送的面积对于购房者而言是否真的是“馅饼”呢?

  以下是目前楼市流行的“偷面积”绝招:一、利用“层高低于2.2米不计入建筑面积”做假顶、低台,等业主装修时拆掉;二、利用“露台不计于建筑面积”将赠送部分做成大露台,再用墙壁封闭,业主装修时只要敲掉墙壁就是一个完整的房子。也可以将露台部分三面敞空,等测量面积后再封闭起来;三、利用“入户花园、空中花园和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做出超大花园和阳台等;四、做2.2米以下层高的隐藏式衣柜,通过外墙外移做成凸出部分;五、将层高做到4.9米或5米以上,测量按一层面积计算,业主装修时可以自行隔开做成两侧复式房。

  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需要理性地看待并且从实际居住的角度出发去判断,如果产品设计合理,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能够被合理地使用,那当然最好不过,但如果只是冲着“赠送”而盲目出手,一旦户型设计不合理,就会增加购房者后期装修成本,甚至造成使用的不便,那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此外,赠送的面积并未计入产权,且送出的面积仅仅是开发商设计的一个“半成品”,需要购房者自己改造做成“成品”,而且部分所谓的“送面积”其实是变更了规划设计的违章搭建,如果由他们来完成,就违背了房屋的初始规划设计。

  因此,开发商把违规的风险踢给了购房者,让购房者来承担。而且,不少赠送的面积如入户花园等,可能存在光线较差,面积窄小,不能达到购房者预想的使用目的。一些赠送的挑空、开放式部分,到时业主需要自己封闭和隔开,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购房者要考虑仔细。本报地产评论员 赵晓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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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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