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苦等两年没到手 新房 “缩小”1/3

2011年06月23日 13:30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等了两年的门市房,如今即将要交房却被告知房屋面积“缩水”了1/3。对于开发商给出按购房价相应退款的唯一处理办法,长春市民王丽艳和丈夫无法接受。“要是差个一两平方米也就认了,可是竟差了近6平方米。”王丽艳拿着房屋认购合同的手气愤得有些颤抖。

  房主<<

  交房延期还面积“缩水”

  2009年4月,王丽艳与吉林亿隆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合同,认购了位于长春市朝阳区的亿隆·富贵名苑C座104号商品房,建筑面积19.07平方米,认购单价9500元平方米。

  王丽艳说,当时她一次性付款181165元,打算等房屋下来后经营超市。可是房屋在规定的2010年9月30日前并没有交房,一直拖到现在。几天前,她和丈夫去续签认购合同时,竟被告知他们所购的商品房面积只有13平方米左右,比原本的面积少了1/3。

  对于这种情况,王丽艳和丈夫只有两个要求,或把房屋面积调换至所购面积,或按市价退还差价。但开发商表示,只能按照购房价进行差价返还。“不说两年来房价涨了多少,房屋面积的突然减少,将原本的计划全都打乱了,而且开发商还说这房子是不应该卖的。”王丽艳的丈夫说,他们很难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

  开发商<<

  只能返还原始差价

  吉林亿隆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李经理说,合同中有规定“该房屋面积为暂测面积,最终以长春市政府规划部门、房产部门批准的住宅设计和实测房产面积为准。所交房款多退少补,双方不得另行追究违约责任”。因此,只能给予9500元每平方米的差价返还。

  同时,李经理还说,由于该房屋本是公司留作商品房整体招租的,当时销售人员为了完成任务私自售出,但毕竟是公司售出的房子,所以公司作出差价返还的处理。另外,李经理说,房屋现价要达到每平方米两三万,如果对方想要19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就要按现价购买。

  律师<<

  房地产公司存在协议欺诈

  东方法律律师事务所的付东方律师说,购房者是按照19.07平方米交的总房款,如果相关部门测量的实际面积,差距在1平方米左右,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但差了6平方米,是总面积的1/3,对消费者而言,这存在协议欺诈的行为。

  而且购房者是被动的消费者,是随着公司的意愿签下的协议,所以房地产公司应负全责。由于房屋面积的改变,违背了消费者最初的实际意图,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所以消费者有权追究相应的损失。(记者 聂飞)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