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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一物业公司代城管收管理费

2011年06月24日 10:37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3月份,荆门市城管部门对马路市场进行“物业化管理”,由物业公司代收管理费,维护市场秩序。这一举措引来众多质疑声:将收费职能外包给物业公司,有依据吗?

  投诉

  物业公司怎能代城管收费

  小摊主胡女士,在该市李宁工业园附近一家鞋厂对面的马路路肩上摆了个摊子,给工人炒花饭。

  胡女士说,一碗花饭才4元钱,生意不好或者碰上雨天时,就只够保本。没想到,今年3月份,荆门市城管局引入一家物业公司,该公司给每个摊子统一发个遮阳棚,每月要收取300到500元不等的“管理费”。“本来就是小本微利,这一下负担更重了。”

  卖小炒的刘女士说,几平方米的马路市场,每月要收几百元管理费,合理吗?她给记者展示收费的单子,上面盖着“荆中物业公司”的章子,她十分质疑:“这个本来该由城管收的费用,如今却由物业的来收,这种搞法合法吗?”

  调查

  城管与物业签有经营管理合同

  前日,记者来到该处马路市场探访,只见路肩上几十家小摊位一字摆开。摊子旁边偶尔可见身穿浅蓝色制服的人员走动,摊主称那就是“物业管理人员”,不远处还有一辆物业公司的车辆,上面写着“城市管理物业化,服务荆门千万家”字样。

  随后,记者从荆门市城管局了解到,今年3月份,该局城管执法支队和荆中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经营管理合同,除了将该市中天街260家夜市摊位交给该公司管理外,还将李宁工业园附近马路市场也交与该公司管理。该公司代行收费职能,向各摊主收取费用,按每平方米4角钱上交占道经营费,其余作为公司经营费用。此外,公司要向执法支队交纳5万元的考核保证金。根据协议,物业公司要保证马路市场的秩序、卫生等,如果有考核不过关的情形,则每次应从保证金里扣除100到500元不等。

  针对众摊主反映收费过高问题,城管局介绍,这些费用是经过多方核算得出来的,以保证物业公司维持运转。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有22名工作人员,考虑到管理人员工资及车费等日常开支,如果每月每户摊子收费少于300元,公司要亏本。

  说法

  城管局称有权这么做

  城管部门能否自行引入物业公司向马路摊主收费?荆门市城管局认为,该局是行政执法单位,有制定此管理政策的权限。随后记者数次联系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采访,要么称自己不知此事,要么称让记者去找城管局了解,直至记者发稿,均未获回复。

  郑州“城管外包”尴尬收场

  2009年10月,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办事处率先在河南将劝导流动摊贩、治理乱摆乱放等由政府承担的服务性事务,通过招标交给物业公司来打理。之后,这项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在郑州市金水区被广泛推行。

  新政实行一年多来饱受争议。2010年更是连续发生了6起物业公司人员粗暴不文明执法案件。2011年5月12日,金水区的“城管外包”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叫停,新政就此“夭折”。(记者 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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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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