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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7月4日起购房商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2011年07月01日 14: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4日起在四区5家银行试行 年内或将范围扩大到全市

  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获悉,7月4日起,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区将试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样转贷成功的市民既可降低贷款利息,每个月可减轻不小的月供负担;又可省去提取公积金的麻烦。据悉,一旦条件成熟,预计年内就会将商转公贷款的范围扩大到全市。

  先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5家银行试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试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商转公贷款先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区试行,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到公积金中心三楼办事大厅12号窗口或东莞市隆盛融资担保公司办理。其中公积金部门只限于位于东城罗沙路岗贝路口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虎门、常平、塘厦三个办事处。

  而目前参加试行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东莞银行、工商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人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未还清。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申请人应为商贷的借款人或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须为商贷的借款人。

  其次,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教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最高逾期不超过3期。符合商贷提前还清条件,且须在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以贷冲贷合作协议后,借款人方可选择以贷冲贷方式。

  【算账】

  66万元商转公贷款20年省近19万元

  公积金贷款相对于商业贷款最大的优势就是贷款利率较低,而从下周一起试行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着实能为“房奴”们省下一笔不菲的利息。

  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借了银行66万元,20年期,那么按照当前商业贷款五年期以上6.8%的利率计算,仅利息总额就达54.9129万元,每个月的还款额是5038元。

  但如果申请并顺利办下了商转公贷款,同样是66万元的贷款额,20年期,只需要按照当前4.7%的公积金五年期以上利率计算利息。这样算下来,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只有35.9297万元,比商业贷款少了18.9832万元,而每月还款额只有4247元,每月比商业贷款少还791元。

  TIPS

  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市民说,申请商转公贷款最好带齐所需申请材料,例如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商贷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贷本金余额的证明文书原件(原商贷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抵押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书》或《商品房按揭登记证明书》复印件等文件材料。(记者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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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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