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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建保障房不能只给自家人

2011年07月01日 15:3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羊城晚报昨日报道,广州今年将有8家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13395套保障房,占广州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总量的15.7%。

  其实,广州2007年曾因单位自建保障房引发争议,省市房协都曾表示反对,认为单位自建房是变相福利分房,是开历史倒车。但时过境迁,现在不仅广州要实行单位自建保障房,北京和全国其他城市也都将采取类似的做法。我认为,既然单位自建保障房是势在必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那就应该尽量从制度上确保单位自建保障房的公平性得到落实。

  首先,应该要实行统一分配。市住房保障办日前表示,企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今后的保障房分配方式并不一定采取单一模式,有的项目将由政府部门统一回购再分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的属于企业和政府合作建房。如果单位自建保障房不统一由政府分配,容易让人担忧单位福利分房的形式重现,国内其他城市的某些部门和单位一直都有类似的福利房,价格近似于集资房,明显低于商品房,而且只销售给内部员工。这些单位有可能是跟政府有关的国有企业,会造成垄断资源的不公平现象。

  其次,是要建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目前保障房监管存在着许多漏洞,特别是处罚力度和违规成本太小,不足以对权力寻租现象构成威慑。新加坡和香港在这方面则是采取非常严厉的处罚制度,违规者将会遭到6个月牢狱之灾或重金处罚,而目前国内的处理大多数是退回保障房就完事了。

  此外,我认为是否还应该建立一个公务人员住房制度,这也亟待研究。如果没有适当的公务人员住房制度,势必会造成这部分住房要利用保障房制度来解决。这样不仅会挤占保障房房源,还会为贪腐提供可乘之机。既然现实存在这些需求,倒不如正面去面对和解决,这要比表面一套、实际一套好。

  (韩世同 作者是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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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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