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南郑廉租房只卖不租,想住先买产权否则自动放弃”的新闻后,省委副书记、省长赵正永,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此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南郑县迅速采取措施,对廉租房分配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南郑县在其“北苑居”、“阳光新居”两个廉租住房项目分配时,要求申报家庭每户预交房款5万元,逾期未办理交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且还将部分廉租房进行了部分产权转让,将不应计入的建设费用计入了廉租住房建设成本。这些做法使无购买能力且最需要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无法租房,并且改变了廉租住房分配的轮候次序。
根据省、市调查组的要求,南郑县迅速研究了整改意见和措施:即日起,停止执行全县已出台的廉租住房分配相关政策;对原有的廉租住房分配相关政策进行修改完善,价格进行科学合理核定,报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及省住建厅保障处,待审查备案同意后再执行;对已分配的廉租住房,按省、市审查备案同意后的政策一月内予以规范,并接受省市验收。两个项目中尚未分配的以及今后建设的廉租住房一律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全县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现行廉租住房政策的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稳妥解决好全县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记者 杨建平 彭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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