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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南京江宁 房子须60m2以上

2011年07月14日 15:3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江宁买房落户的门槛提高了!昨天记者从南京江宁警方获悉,从7月1日开始,在江宁购房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落户。对此,不少此前已经买了60平米以下的房子的市民表示关注:新办法实施了,之前是为了落户才“专门”买房的,现在可以办户口吗?对此,警方表示,对于此前已经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落户申请,目前仍然可以办理户口手续。

  落户门槛提高到60平米以上,还要有稳定职业

  记者昨天在江宁区的政府网站上看到了一份“区政府关于批转《南京市江宁区户口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宁政规发〔2011〕4号]”。通知的落款时间是7月1日,但在网站上公示的日期是7月4日。

  据了解,此前,江宁区的落户标准一直是按照《南京市户籍登记准入暂行办法》执行的。在江宁买房落户,在房屋面积上并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江宁购房并实际居住,并有稳定职业的人都可在江宁申请落户。而根据7月1日出台的新政策,江宁购房落户的标准已经调整到和南京市区一样:即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允许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落户;购买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外地人和南京人都适用新规

  昨天,记者采访江宁警方获悉,这项新规江宁区政府在7月1日就已批复了,但考虑到新规下达到办理具体手续的基层公安部门还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警方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时间是在7月6日。警方称,出台新规是考虑到近年来江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激增等因素而对原有政策作出的调整,和南京市区标准相一致,以后也会随市区标准的调整而相应改动。

  警方称,新规适用于所有在江宁买房落户的人群,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有南京集体户口的人都是一样的。据介绍,根据南京市规定,南京市区户口可在江南八区内自由转移,但和江宁区之间则属于跨区,不能直接转移,所以南京市区户口到江宁落户需要符合江宁的落户标准,而江宁区居民要在南京落户也要符合南京市区落户标准。

  新规实施前买房如何落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于这一新规,不少市民有很多疑问。一些市民表示,新规是本月开始实行。但是他们是在7月之前买的房子,现在房子还没交付,不知道执行新规则的时间节点是以买房时间为准呢,还是以拿到房子的时间为准;类似的问题还有,一些在江宁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表示,他们也是在7月之前签合同买的二手房,但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新规的时间节点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

  昨天记者就这些问题提问江宁警方。对方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正处于一个新规和旧规的“过渡期”,有些问题目前尚未明确,所以目前不能统一地给出非常具体的回复,市民可向警方具体咨询。不过有一点市民们可以不必担心,那就是公安机关此前已经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的买房落户申请,目前仍然可以继续办理户口手续,不受新规影响。

  警方称,有些特定人群可以不受新规制约。例如“特殊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具体详细规定可参见江宁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南京市江宁区户口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网址:www.jiangning.gov.cn/zzwj/77639.htm

  本报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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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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