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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定民生工程改造 居民可提公积金

2011年07月21日 10:1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苏州市近日规定,从7月1日起,凡在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城区居民家庭改厕、虎丘地区综合改造、桃花坞片区综合整治等4项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中,涉及拆迁、改造和安置的住宅户居民,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金额。

  而按原规定,居民需先支付安置住房补差款才可提取,且额度不能超过补差金额,直系亲属也必须是同一户口本。 (潘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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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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