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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尉犁千亩土地纠纷案久拖不决的背后

2011年07月27日 07: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王新成站在田地里,手执尉犁县政府二次确权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又到播种时,两人的土地争夺战再次打响,看到陈其兴的棉田已经开始变绿,王新成也开始连夜偷偷撒苗、播种。

  “为什么高院的终审判决到现在依然不被执行?”“为什么县政府三番五次更改自己确权的土地?”

  10年的诉讼之路,让现年55岁的王新成心力交瘁。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因为千亩土地纠纷案,让原孔雀农场直属队职工王新成与69岁的尉犁县民政局退休干部陈其兴成了当地的名人。县信访部门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该案是尉犁县多年遗留下来的最疑难的信访案件。

  10年间,经由尉犁县法院、巴州中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数次判决裁决,下达了7份判决书,尉犁县政府两次进行土地确权又撤销之后,案件变得越来越复杂。

  一起久拖不决的土地纠纷案背后,围绕农村土地权属的诸多争议浮出水面。

    昔日亲戚为8万元转让费反目

  官司要从尉犁县喀尔曲尕乡农经站拥有的1000亩国有开荒地说起。

  1987年,尉犁县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土地开荒种植。王新成决定响应政府号召,开荒种地。

  1995年10月25日,王新成与尉犁县喀尔曲尕乡农经站协商签订了在阿瓦提村英买里范围开垦荒地1000亩的土地开发合同。

  合同提出,乡农经站投资11万元,由王新成开垦,种植期为15年。王新成表示,合同签订后,他分别于当年11月6日和次年1月先后收到农经站共计8万元的投资款。

  1996年12月5日,已投入42万元开荒的王新成因病决定将土地转让给姐夫陈其兴,当日,两人签订了转包合同,约定由陈其兴偿还全部债务、债权资金,并于次年底付给王新成8万元转包费。

  据王新成回忆,陈在两人签字后,立即将一式两份的协议全部拿走。

  矛盾始于1999年8月。王新成说,当时他的小女儿考取了内地一所大学,几年的疾病折磨让他无力支付学杂费,由于8万元转包费陈其兴迟迟未付,他就让女儿去陈家索要。

  女儿哭着回家,说陈其兴不愿归还8万元。还捎回消息,陈已在尉犁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将千亩土地使用证办理到自己名下。

  这让王新成很生气,他说:“拿走了我承包的土地,却不履行约定,还偷偷地把土地划归自己名下,陈其兴怎能如此绝情?”

  “其实,如果陈其兴当时归还8万元转让费,我们就和解了,然而,他却始终不予偿还!”王新成决定维权,要回那千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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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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