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哈市私建滥建举报信息将处理 私挖者上限罚10万

2011年08月08日 15:26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月24日,“全面清查违法建设”系列专题报道推出后,先后接到投诉举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1100余条,其中有效信息413条,举报内容涵盖哈市各区存在的各类私建滥建。昨天,记者已将举报信息转至市执法局。目前,市执法局开通了市民举报违法建设“案件”直通车,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迅速将以上举报信息分派至各区执法部门优先处理。

  据统计,记者7月25日起接听举报电话800余个,短信投诉200余条,邮件投诉90余条。其中有效信息413条。市民举报的私建行为集中在私建地下室、拆改承重墙、楼顶接楼、门改窗等几大类。其中有部分市民表示所反映的私建问题并非第一次反映,但迟迟没有解决。市民们希望执法部门能有效地制止违法私建行为。

  记者随后从市执法局了解到,经过初步统计显示:7月25日至8月2日,市行政执法部门共收到各方面举报1795件,提供线索284件,平均每天将近200件。连日来,市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大清查活动。截至目前,已检查出各类违法建设516起,实施立即拆除的207处、17900平方米。从目前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案件情况看,历史遗留案件占70%左右。综合全市的举报情况来看,三成举报信息中以私自地面下挖、私改浴池、半地下室私自窗改门等举报情况居多。

  对此,市执法局房产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以往历史遗留的私挖问题,房产监察部门将依照法律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新近及正在发生的私挖问题,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责令其恢复一处。在查处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将依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私挖者进行重罚———对不得拆改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进行拆改的,对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报将对处理情况持续跟踪报道。(刘首辰 王辛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