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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的房子依然决定着婚姻的幸福

2011年08月15日 10:25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 “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网友戏谑成“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二代”变成情投意合的“潜力股”。(8月14日《北京晨报》)

  “裸婚”现在成了一个美妙的词,绝大多数人在结婚时都要面临着有没有房子的难题,现在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似乎要颠覆择偶观念,毕竟像“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让一些人接受不了。其实,在我看来,婚姻的房子不仅仅是属于谁的问题,它的首要“效用”即是建立一个家的前提条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房子,在很多方面根本就是寸步难行,户口入在何处?孩子的读书到哪里?种种的现实问题让年轻人在择偶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房子问题。诚然,房子该谁所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到了离婚的时候,但结婚的时候,总不能想着离婚吧,况且虽然离婚的人年年增多,但不离婚的人数却是庞大的数据。因此,结婚的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先算计属于谁,当然,这个问题也很重要,丑话说在前头,也是重要的事。

  婚姻的幸福,本来就不该套上房子,但现实告诉我们,如果这样想,是太天真了,是不食人间烟火。如果我们的社会福利保障够好,如果我们租房子很方便且很便宜,如果我们的流动不受太多的限制,那房子就不会成为婚姻的一个重要筹码,可我们的现实不行,房子太重要了。

  当然,新解释引发公众的一些焦虑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现实问题,其实,也不太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念,毕竟结婚时,房子依然重要。什么时候房价降下来,什么时候房子不占婚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那婚姻就不会变得那么功利了,离纯纯的婚姻幸福也就近了。作者 :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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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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