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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今年棚户区改造244万平方米

2011年08月15日 10:28 来源:黑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佳木斯市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确定市区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44.1万平方米,征收房屋35965户,借助保障政策让城乡居民真正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到目前,已落实33个棚改项目,有13个项目、166.84万平方米、30130户已实施征收补偿,其中已完成征收补偿项目,64.34万平方米、11653户,并已开工建设。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常务会又进一步确定全面启动7大片棚户区改造,征收总面积达102.5万平方米、征收户数18477户。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进程的顺利施行,该市出台了棚改税费减免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行政规费及政府基金全部免除,具有垄断性的中介服务费减半,棚户区改造实行肥瘦搭配,捆绑开发。将一些位置偏僻、商业价值低、开发商不愿意参与的地块与黄金地段改造相结合,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审批,整体开发建设。对享受棚改优惠政策的项目,按建设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优化了资源配置,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

  《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优惠政策,低保户可以在原面积基础上增加5平方米,残疾人在原面积基础上增加3平方米,如果两个都具备的可以增加到8平方米。如果被征收人没有能力交纳上靠面积费,可以采取产权共有的方式进行回迁安置,房屋原面积仍属被征收人,上靠部分面积属于国有,由被征收人向国家交纳租金,这样就可以使真正贫困的人群有房可住,达到人人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高铁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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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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