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昌国土局获悉,《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即将出台。从2011年9月1日起,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实行网上交易,南昌市辖各县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
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交易结果
《规则》规定,南昌市建设用地网上交易公告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南昌国土部门网站、南昌网上交易系统和南昌国土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及其网站公开发布,同时还可以通过报刊等媒体公开发布。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应当与网上交易公告同时在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网上交易地块设有底价的,应当于挂牌截止时间前或者拍卖开始前30分钟内,在国土部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录入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公告应当至少在挂牌、拍卖开始日前20日发布。出让结果应当在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竞买人网上挂牌报价 提交后不得修改
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应当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要提醒的是,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取消,所以竞买人要谨慎报价。另外,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1日内从网上交易系统上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及交易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并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在线打印的成交确认书、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有关财务凭证和竞买申请的相关资料到国土部门进行资料核对。(记者 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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