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6月14日和6月22日先后报道了宜春凤凰花园小区(推广名为:江山帝景)物业与业主引发的各种纠纷。然而仅仅平息了一个月,业主与作为开发商的宜春市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公司)就地下停车位出售一事再次引发矛盾。不少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并未接到有关公开销售车位的通知。
◎业主 地下车位被“悄悄”卖了
在之前的报道中,本报披露了物业在两栋楼中间狭小的绿化带旁的道路边,规划出不到10个露天停车位后,仍难满足500户住户的停车需求。然而现在,开发商悄然将地下停车位售出的行为更激怒了已入住的200户业主。
据悉,自6月起,作为开发商的宏鑫公司就将两栋高层下的29个地下停车位拿出销售,价格为4万~7万元不等。
“然而,开发商什么时候卖的我们根本不知情。”业主黎先生气愤地说,由于没人通知购买车位,现在每个车位都装了车位锁,以后他就不能去地下停车库停车了。
业主彭先生认为,开发商的做法侵犯了他的知情权,“买不买是我的事,而且我有权知道开发商正在销售车位”。
◎物业 停车问题没办法解决
据了解,现在因为停车业主之间引发的纠纷,该小区每天至少发生一起。对于如何解决业主的停车问题,该小区物业江西富思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没办法。至于以后怎么办,我们也不知道。”
就开发商销售车位一事,该工作人员称也是早两个月才知道,至于开发商有没有通知到各位业主是开发商的事,他们管不了。
◎开发商 曾进行电话通知
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在电话里表示:“销售车位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我们是经过了相关部门审批的,至于业主以后的停车问题,我们也没办法,管不了那么多。我们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的停车需求,哪怕他们去政府告,我们也不怕。”
对于是否已通知业主何时公开销售,销售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说,上个月他们给业主打过电话的,至于有些业主没有接到电话,可能是电话号码提供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
◎律师 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
对于车位买卖问题,宜春市规划局法制科负责人指出,关于车位问题,规划部门只能从建设配套方面进行“把关”,至于开发商怎样卖车位,卖多少钱,他们无权干涉,但倘若开发商不按照规定建设足够指标的车位,规划部门对其开发楼盘不会给予验收。
针对开发商以打电话的方式来通知业主的行为,宜春市甘雨律师事务所律师聂发友认为,此举不恰当,开发商应以文字公示或是给业主下发即将销售车位的通知书。而且,倘若所通知的业主没超过80%,即可视为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已售车位可视为无效。(记者 倪萍 袁璐)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